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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创新“交叉审理”新模式 严把案件质量关

永州市零陵区纪委组织邮亭圩镇纪委、接履桥街道纪工委、菱角塘镇纪委对基层自办案件进行交叉审理。

  红网永州站8月1日讯(通迅员 李艳玲)“‘交叉审理’整合了乡镇纪委力量,本乡镇案件由其他乡镇纪委审理,既解决了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的难题,又规避了地缘、人际关系影响,极大降低了‘人情案’‘关系案’发生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大大提高了基层案件质量。”近日,零陵区接履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吕艳华在交叉审理案件时感慨地说道。

  今年以来,永州市零陵区建立基层自办案件协审制度,对基层自办案件实行交叉审理。零陵区纪委按照“就近分片、以案代训、相互交流”原则,把全区16个乡镇街道划分成4个片区,片区内乡镇(街道)纪委自办案件由区纪委根据案情指定片区内其他乡镇(街道)2-3名纪委书记或副书记组成交叉审理组进行审理。该区纪委要求交叉审理组人员要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认真审阅案卷。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就案件违纪事实构成、证据如何收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对交叉审理组进行全程指导,督促交叉审理组明确“审什么”“怎么审”。交叉审理组审理结束后,依据相关条规对案件的定性及指导性处理意见拟《审理意见》《关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案件的协审意见审批表》送案件审理室集体审议,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交提请协审单位,由提请协审单位提交所在单位集体讨论决定,并将处分决定文书样式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定后方可正式行文。

  零陵区自试行“交叉审理”以来,通过会议穿插、办案实践、电话答疑、现场指导等形式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审理业务培训,乡镇纪检干部办案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主动收集上报30余条案件线索,与同期15条相比,线索数量大幅度提高。“交叉审理”制度在调动基层纪委办案积极性和提升办案业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案件的审结效率和质量得到提高。目前,已经开展片区交叉审理6次,审结党纪案件8件,处分违纪党员8人,无一人因对事实、证据、定性不服而提出申诉,案件合格率、审结率、执行率均达到100%。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李艳玲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08/01/1972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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