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8月31日讯(通讯员 陶真)临近开学,零陵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已经出炉,一起来看看。
义务教育阶段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按规定代收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月伙食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收取伙食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前提下,按规定收取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不得另收其它费用,住宿以政府拨款为主兴建 的学生宿舍单人单床每人每期不超过80元,以社会资金为主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不超过120元,月伙食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60元。对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首次办卡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就餐卡可收取成本费用。
高中阶段
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教辅材料费外,还可按规定收取学费、课本费和新生入学体检费,不得另收其它费用。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它高中两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期1000元、800元。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参照执行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高中一、二年级学生的月伙食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00元,高中三年级学生月伙食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350元;职业高中学生住宿费按每生每期120元收取。学生公寓收费按湘价教[2012]112号文件,由区发改委审定的标准执行。
民办教育
全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湘发改教[2014]1127号文件执行。全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按照湘发改价费[2015]649号、湘发改价费[2016]666号文件执行,零陵区机关幼儿园按照零发改价格[2017]01号文件执行。全区普惠型民办幼儿园严格按湘价教[2012]99号文件执行,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除此之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陶真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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