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至10月30日,永州市安委办组织11个驻点督导组对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驻点督导,并将督导工作情况将纳入各单位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根据要求,各驻点督导组由安监、城管、质监、国土、交通、教育、旅游、商粮、消防、住建、水利局等11个驻点督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牵头单位有关人员为成员组成,每个督导组市安委办派员参加。
各驻点督导组在每个县区驻点督导时间不少于10天。督导驻点县区1/3以上的乡镇(街道),检查交通、住建、消防、旅游、教育、国土等重点部门,矿山、人员密集场所、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危行业等重点领域,每个领域至少督导1家生产经营单位。
各驻点督导组将对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会议文件精神和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一单四制”工作部署推进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四个签字背书”及农村在建项目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督导。
根据要求,各驻点督导组要全面督促被督导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联系驻点县区的市级领导汇报,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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