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1日讯(通讯员 昌民 明良 宁欣 建军)11月1日,消费者李先生将一面写有“依法维权,专注高效”的锦旗送到宁远县消费者委员会负责人手中。
今年8月份,当事人李先生在宁远县某超市购买了两包纸尿裤,回家使用后,发现宝宝身上出现红疹,李先生疑是纸尿裤引起的原因,经查看剩下的纸尿裤时,发现纸尿裤内有二只蠕动的白色虫子,于是李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宁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接到投诉后,该局高度重视,当即指派执法人员联合消委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及时对超市同批次纸尿裤进行了封存送检。经检测,该批次产品属合格产品。据生产厂家介绍纸尿裤问题很可能是在流通环节储存不当、没有密闭的情况下出现的。
该局经过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召集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李先生医疗费及其他费用24000元。
宁远县食药工商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有效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委员会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昌民 明良 宁欣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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