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7日讯(通讯员 吴蓉 于文辉)10月31日,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在全省率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开展“绿色通道”。
《意见》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充分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执法环境;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和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切实注重从源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
《意见》明确,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干预、插手公益诉讼,同时应当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排除、抵制公益诉讼的不当干预,相关情况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经费保障,将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所需的调查取证、专家咨询、环境监测、鉴定评估等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据悉,这是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后湖南省地方党委政府通过的首个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规范性文件。“党委政府为公益诉讼提供经费和机制保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有效排除了阻力、增强了刚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秋菊表示,永州检察机关将依托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公益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在守护绿水青山、捍卫食药安全、规范土地出让和挽回国资损失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维护民生民利,助推永州法治建设。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吴蓉 于文辉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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