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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通报4起易地扶贫搬迁典型案例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永纪宣)日前,永州市纪委对4起易地扶贫搬迁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紫云村党支部原书记罗良银、村委会原主任伍玉荣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5月,紫云村两户群众主动放弃易地扶贫搬迁户指标。2016年7月,在村“两委”没有开会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罗良银违规将其子罗祖辉,伍玉荣违规将其女伍先梅纳入易地搬迁新增户,分别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9万元、14万元。2017年11月,罗良银、伍玉荣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额收缴。

  二、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塘家村报账员胡其泉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5月,塘家村有群众主动放弃易地扶贫搬迁户指标。在塘家村“两委”没有开会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胡其泉违规将其子胡祥龙申报为2016年易地搬迁户,获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款7万元。2017年11月,胡其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全额收缴。

  三、江永县源口瑶族乡清溪村党支部原书记蒋顺宏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年4月,蒋顺宏将其妻子蒋芙凤以及4户亲属作为易地扶贫搬迁新增户上报,后被村易地扶贫搬迁评议小组取消。蒋顺宏还存在贪污五保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挪用和侵占扶贫项目资金、向办事群众索拿卡要等问题。2017年11月,蒋顺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双牌县移民开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石华在扶贫搬迁项目建设中违反重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问题。2016年4月,双牌县移民开发局拟购买县城泷泊镇一处面积约13亩的土地作为移民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用地。在没有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的情况下,邓石华私自委托中介评估公司对拟购买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事后才向局党组会议通报此事,并安排局财务人员支付评估费用4万元。后来,在局党组会议没有对这一购地事项形成决定的情况下,邓石华擅自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定。随后,邓石华代表县移民开发局与该地块业主签订了土地回收合同。邓石华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9月,邓石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永纪宣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1/13/1915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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