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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一村干部截留村民低保近两万元被依法查处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零陵分站记者 林思尧 通讯员 沈宇杰)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现金资助,而零陵区珠山镇一名村干部却利用职务之便,让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的低保款“缩了水”。如今,这名村干部因为贪污低保资金,不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还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6年7月,零陵区珠山镇纪委接到马迹岭村村民陈权健等人反映情况,说他们的低保款“缩水了”,发放金额与国家拨付的金额相差很大。村民陈军朝第一时间向镇纪委反映该事。珠山镇纪委迅速成立专门的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与镇民政办衔接,调出马迹岭村低保户发放名单,根据名单对各低保户一一核实,发现马迹岭村低保资金发放确实存在较大的问题,而负责协助政府进行低保资金发放的正是该村村秘书陈仁国。

  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马迹岭村原村秘书陈仁国在协助政府办理相关扶贫救济款物的申报和发放事宜过程中,利用负责马迹岭村低保户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和管理村低保户存折本的职务之便,私自隐瞒低保户的低保款应发总额,仅发放部分低保金给低保户,截留部分低保款据为己有,数额近两万元。考虑到涉案金额比较大,镇纪委立即向零陵区检察院反映,请求检察院介入调查。镇纪委和检察院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迅速进村对陈仁国进行立案查处。联合调查组对陈仁国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经多次入村走访调查,证实陈仁国共贪污低保款共17597元。区检察院在了解情况以后对这个案子及时的取证,取得证据以后,马上立案。

  2016年10月19日,零陵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陈仁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2017年6月26日珠山镇委员会给予陈仁国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林思尧 沈宇杰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1/16/1913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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