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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红网时刻11月27日讯(通讯员 杨荣涛)根据《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安排,永州市顺利通过“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申报程序和环节。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质检总局关于同意济南市等34个城市(城区、县)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国质检质函〔2017〕529号),永州市名列其中,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同意该市开展相关创建活动,这也是今年全省唯一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城市。这是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坚持走质量效益型可持续发展之路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和叩响的又一含金量很高的“国”字品牌门槛。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杨荣涛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1/27/1909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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