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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议通过

  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永州分站记者 王永红)11月29日,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李晖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永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李晖强调,要明确任务,细化落实责任,全面把握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确保圆满完成永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实施方案》明确了永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包括七项任务:完成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明确监察对象范围,明确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

  为抓好工作落实,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永主持召开听取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工作组轮流汇报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杨永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落实改革试点任务,对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我们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改革方案和目标任务,紧盯关键环节,列出工作重点,倒排时间节点,加快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改革按时有效推进。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王永红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7/11/30/1907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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