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顺利做好我部年度决算工作,根据中心永公金字[2017]25号《关于做好2017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部公积金相关业务将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暂停办理,具体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如下:
1、住房公积金挂账分配业务(缴存只挂账不分配);
2、提取、转移、发放贷款业务暂停期间只受理业务咨询或贷款申请。为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营业部
2017年12月26日
来源:红网永州站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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