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4日讯(通讯员 何鲁)永州经开区中心派出所对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始终坚持打击开路。3月12日,经开区中心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排的案件,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1名。
去年5月份以来,刘某武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塑料颗粒厂。并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也未配套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向厂区周围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经开区环保局对该厂实施为期30天的查封,并先后两次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停止生产。但刘某武利欲熏心,对环保局下达的决定书置若罔闻,每次都是停了几天后又偷偷开始生产。3月12日,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中心派出所进行查处,民警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后,依法将违法嫌疑人刘某武传唤至所内进行询问。当天便依据《环境保护法》对刘某武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排的违法行为,做出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推进经开区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何鲁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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