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来横财是陷阱 永州双牌警方摧毁一个“金龟”诈骗团伙

永州双牌警方破获系列“金龟”诈骗案10起。

  红网时刻永州3月21日讯(通讯员 宋云钊)近日,永州双牌警方成功摧毁一个跨省系列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获系列“金龟”诈骗案10起,涉案金额7万余元。

  2018年1月28日,永州双牌县发生一起“金龟”诈骗案,一群众被3名外地男子以挖到“金龟”平分钱的方式诈骗1.8万元。案发后,永州双牌警方高度重视,组织多警种合成作战、全面侦查,迅速查明陆某(男,51岁,湖南新化人)、周某(男,42岁,湖南新化人)和郭某(男,61岁,湖南新化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持续追踪,于2018年2月底在衡阳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资料图。

  经查,2018年1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陆某、周某、郭某在双牌县步步高超市附近拦住受害人何某某,谎称是电信公司安装信号塔的工作人员,公司要在县城后山修建信号塔,聘请何某某为向导带路上山选址建塔。在山上,陆某等人勘量现场后,又称人手不够,以高薪聘请何某某帮忙挖坑。在挖坑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陆某“挖出”一个金光闪闪的“金龟”,并鼓吹价值连城。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表示不相信,其中一人当即打电话给“专家”咨询,“专家”评估这只“金龟”是文物,价值180万元。天降横财,犯罪嫌疑人周某、郭某以“见者有份,4人平分”为由,鼓动何某某一起要求陆某同意平分,并最终达成4人平分协议。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由于“金龟”属于文物,需要上交给国家相关单位,建议在场人员凑钱购买等量黄金上交相关部门,再由4人将“金龟”私下变卖,所得的钱4人平分。犯罪嫌疑人陆某提出将金龟暂时放在何某某家,然后4人凑钱买黄金制作一只一样的“金龟”上交国家。何某某深信不疑,迅速筹到1.8万元现金交给犯罪嫌疑人陆某。事后,何某某回到家中与家人陈述此事,并仔细观察“金龟”后才知自己受骗,当日向公安机关报警。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陆某、周某、郭某以“挖金龟、平分钱”的方式,流窜广西、湖南等地多次诈骗他人钱财。目前,陆某、周某、郭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警方析案

  类似“金龟”诈骗,虽已老套,但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犯罪嫌疑人冒充电信、水电、地质勘探等单位户外施工人员,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造预震铁塔、移动基站或检测土质等种种理由,聘请受害人挖地,挖出“金龟”后,谎称是很值钱的文物,提出私分,将“金龟”押于受害人家中,诈骗钱财。这类诈骗案件,犯罪分子瞄准文化程度较低、对文物知之甚少的人群,利用受害人贪图钱财的心理,诱使受害人上当受骗。受害人因深信不疑而任由犯罪嫌疑人摆布,被骗取家中辛苦多年的积蓄,甚至向他人借款。

  警方提醒

  骗子行骗得手,就是始于受骗人贪财心理,虽然骗人手法拙劣,却往往能够得逞。对来路不明的财产,要提切实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如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宋云钊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3/21/186046.htm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