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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税局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

  红网时刻永州5月29日讯(通讯员 肖明剑 唐良溪 蒋鹏)永州市国家税务局始终坚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正常税收秩序,严格落实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自2017年起至今,已累计公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重大严重涉税等案件16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正逐步构建。

  税收“黑名单”制度即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是税务机关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等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的一项制度,旨在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税收秩序。近期,发改委、税务总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自5月1日起,将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及飞机。一旦被列入税收“黑名单”,当事人不仅会受到纳税信用降级、限制领受发票、限制出口退税等严管措施,而且税务机关会将“黑名单”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房产、旅游、商务等部门,采取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融资授信、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18项惩戒措施。对纳税人而言,守法经营是根本,切勿心存侥幸,贪图小利,否则会因小失大,甚至会触犯法律,受到税务机关及众多联合部门的合力打击,追悔莫及。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肖明剑 唐良溪 蒋鹏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5/29/1829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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