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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新田县城市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日前,省政府发布《关于永州市、韶山市、武冈市、新田县、茶陵县、石门县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政函[2018]61号),原则同意《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8年修改)》《新田县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充分研究并发挥《总体规划》的调控作用,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各项专业规划,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

  批复指出,永州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湘、粤、桂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

  一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进一步加强与长株潭城市群及衡阳市、郴州市、邵阳市等地协调合作。

  二要合理控制中心城区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以内。

  三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构建由二广高速、永贺高速、环城高速南连线与泉南高速组成的“日”字型高速路网结构。提质升级中心城区对外联系道路,加强中心城区出城口内外交通衔接。

  四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改善湘江上游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保护唐家岭森林公园等生态屏障。

  五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新田县是永州市域二级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一要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13.57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构建和谐共生的城乡关系。

  二要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30年,新田县中心城区发展到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平方公里。构建“两心一城三区、五横五纵”的发展格局,实施“提升中心、南拓北扩、适度往西、控制往东”的发展策略。

  三要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加强新老城区的交通衔接,合理组织新田县域交通。

  四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五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特色保护,正确处理建设与保护的关系,加强对新田文庙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来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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