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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谭平玉决定逮捕

  相关报道: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原党组书记谭平玉被“双开”

  红网时刻永州7月12日讯(记者 王永红)据永州市检察院消息,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原党组书记谭平玉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永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2018年7月10日,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谭平玉决定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王永红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2018/07/12/180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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