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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监管效果事半功倍

红网时刻永州10月10日讯(通讯员 黄绍辉)湖南省永州市工商局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监管,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今年1至9月,违法经营案件与去年同比下降23.7%。

永州市从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井喷增长,到22.45万户。如何管好大量的市场主体?一道考题摆到永州市工商局面前。永州市工商局在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上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改革。他们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的作用,创新机制,优化监管,促进社会共治。

首先是强化智能监管。永州市工商局依托国家公示系统和协同监管平台,涉企“双告知”“双公示”和“双随机”全面实施。其次是强化信息公示。2017年度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0.06%、91.6%和89.82%;永州市工商局本级实现“双公示”100%。第三是强化信用监管。全市工商系统累计将21254户市场主体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公示法院被执行人信息32件,依法限制失信人员7651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戒效应日益显现。其中查办的网络传销案件——“善心汇”非法传销案,被评为2017年度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十大法治故事”。

永州市工商局通过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监管,市场监管工作逐渐步入新常态,实现了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逐步形成。

来源:红网永州站

作者:黄绍辉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10/10/591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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