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打造阳光村道 助力乡村振兴——永州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纪实

红网时刻通讯员 李建勋 永州报道

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2016年以来全市农村道路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排查项目4031个约4396公里,核查出有问题项目606个,移交纪委立案查处案件4件,给予党纪处分18人,共问责24人,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  周密安排部署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涉农领域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和党组会议,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和市里涉农领域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决策精神,在强化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成立永州市交通运输局农村道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月29日,组织召开《全市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暨农村道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调度推进会》,对农村道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结合全市农村公路的实际,印发《永州市农村道路工程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和工作步骤,将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并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按照分工,紧密结合部门职责,细化工作内容,突出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全面排查摸底  不留死角盲点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区纪委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工程专项治理,对辖区内2016年以来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地毯式排查,边查边改。截至9月底,已排查项目4031个/约4396公里,县区交通部门已核查项目1845个,核查并整改到位的项目606个。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县区专项治理工作的抽查,为保证专项治理效果,将抽查比例从15%提高到20%。

今年7月,由局领导带队分3个小组进行核查,共核查项目389个,核查需整改的项目192个,已整改到位的有106个,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集中治理阶段。同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3次督查,并指导各县区摸底调查工作开展和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精准把握重点   保障工程质量

该局明确重点核查对象,对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承担农村道路项目审核、资金拨付、查勘验收、质量监管的工作人员,乡镇承担农村道路工程相应职责的工作人员,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参与农村道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

关注老百姓最关心的工程质量问题。在专项治理中,通过“五查五看”紧扣工程质量这一关键,把专项治理抓深抓透、落细落实。对存在质量问题,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双牌县上梧江乡新福禄村和江村镇白果村、江华瑶族自治县大路铺镇高香启村通村公路建设等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当即决定拆除重修,且均于6月底重修完工,等待验收。各县区交通部门已核查项目1845个,核查出有问题需整改项目60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祁阳县黄泥塘镇幸福村提质改造工程存在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移交县纪委进行专项查处后已得到处理,群众均表示满意。

严格审核项目资金,严查建设资金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查是否存在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以及资金拨付是否符合相关程序规定。冷水滩区上岭桥镇湘江村原支书郭某挪用项目资金21.34万元、牛角坝镇澄塘村原妇女主任唐某伙同他人私分道路维修资金0.94万元等案件,均已移交当地纪委查办。

坚持问题导向   严格执纪问责

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始终将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彻到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遮不掩,发现一处查处一处。

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以及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相关典型案例,一律指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对一些问题较为严重的项目查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跟踪处理结果,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总结上报至市纪委。

按照市纪委的规定,除对自查出来、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实质损失的,适当从轻处理之外,其余存在问题项目的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及时移交县区纪委进行查办。宁远县交通运输局部分领导干部在2017年违规干预和插手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违规发包扶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3名涉事人员均被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道县交通运输局同道县发改委对2016年以来未按国家正规程序进行招标的农村道路建设项目219个实施了行政处罚,共罚款49.64万元。

建立健全机制   巩固治理成果

在重点治理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纠边改,深刻剖析原因,查漏补缺。在项目审核、招投标、质量监管等相关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各县区积极按县区纪委要求,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按规定公布扶贫资金的拨付情况,确保扶贫资金信息公开透明,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为把好工程质量、资金管理这两个关键,市局研究制定质量监管和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机制,各县区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农村道路工程在制度轨道上顺利实施,打造“阳光工程”。

来源:红网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11/13/766225.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