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1月20日讯(通讯员 黄绍辉)永州市工商局通过消费者举报、“双随机”市场抽查以及经营者格式合同备案等方式,开展“霸王条款”(合同格式条款)整治。截至11月19日,查处辖区公用企业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
今年来,永州市工商局对供水、供电、通讯服务等容易出现“霸王条款”的行业进行全面整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整治霸王条款的工作中,永州市工商局重点突出整治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服务、网络商品交易及金融服务等行业中存在的霸王条款。永州市工商局组织各区工商分局和各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媒体上发布征集公告,广泛收集霸王条款,逐一进行检查。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进行立案查处。
永州市工商局在整治“霸王条款”的工作中,专门聘请了法律专家、高级法官、资深律师、消费者代表等专家、学者组成的格式合同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消费者举报、反映的违法和显失公平条款进行评审,对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霸王条款”的依法采取立案查处、责令整改等,及时消除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到11月19日,永州市工商局共检查合同1532份,走访约谈企业381次,向经营者发放行政建议书、责令整改书143份,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黄绍辉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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