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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丨李群辉:把监督职责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为认真谋划来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我们在忙碌紧张的工作中挤出时间赴宁远、蓝山和广东英德考察学习他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几天下来,不仅吸收借鉴了好思路、好方法,更让我们坚定了一个共识,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下,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中必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坚决履行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一、坚持抓牢纪律监督

此次考察,让人耳目一新的是英德市纪委在开展日常纪律监督上的举措,方法多样,形式新颖。虽然我们在加强纪律监督工作中进行了强化,但跟先进县区比,跟先进做法比,差距明显,亮点特色不多,经验做法不足,特别是创新思维欠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必须知不足而奋进。一要强化干部教育监督。坚持推行领导干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做到经常提醒、从小处提醒,筑牢领导干部思想行为的“防火墙”;压实干部廉政教育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与县委党校保持良好协同,明确每期干部培训都开设党风廉政教育课;探索警示教育新模式。推行廉政教育进乡村,创建农村干部廉政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对农村干部教育的全覆盖。二要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运用督促检查、听取汇报、通报、调研、监察建议、交办等方式,作为监督执行党纪党规、监督贯彻落实政策的重要抓手。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通过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对个性问题,及时交办落实。三要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既及时宣传工作成绩和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又通报一些具有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或违纪违法事实,达到严查一人惊醒一片的效果。

二、持续加强派驻监督

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廉政风险隐患大。蓝山县对派驻机构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为我们今后在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提供了很多启示。一要增强派驻干部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探索将派驻机构人、财、物、事统一由县纪委直接管理,摆正派驻干部角色定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集体活动,加强与派驻干部的交流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持续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制度,逐步统一派驻机构工作模式,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纪委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破解派驻纪检组任务不均、力量不集中、“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难题。二要解决工作独立性的问题,要不断探索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办公分离模式,规范工作开展,减少人情干扰,逐步解决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被驻在单位当内部干部职工安排业务工作的尴尬处境。三要理顺纪检监察组与派出和驻在单位关系,厘清派驻机构职能,明确派驻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建立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廉政风险监督清单制度,强化对监督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提醒和督促整改。

三、稳步推进监察监督

监察体制改革后,我们尝试和探索开展监察监督的方式,如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交叉检查,制发监察建议书等等,收到了较好的成效。但总体讲,监察监督仍然面临着工作零零散散,监察对象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没有较好地形成像纪律监督一样的“防火墙”。今后工作中,更要注重关注公职人员介于违纪与职务犯罪之间的违法行为,监督公职人员正确行使公权力。一要将监督覆盖到“两个空白”。首先,做到监督对象全覆盖。对非党员的干部、公职人员等,也要像监督党员一样纳入监察监督范围,做到监察监督全覆盖。其次,做到监督违纪违法行为全覆盖。我们要抓住“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的广阔领域,把监察监督挺在前面。二要创新监察监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纪律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也是监察监督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工作中要借鉴纪律监督的方法,运用好“四种形态”,尤其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轻微的职务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等处分,达到红脸、出汗,防微杜渐。积极先行先试,结合工作需要,以适当的方式,将监察监督职能向下一级延伸,赋予乡镇纪委一定的监督权限。丰富监察监督手段,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事务的监督,探索解决保证监督人员的监督独立性,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清单和工作规则,建立隶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监督队伍等几个具体问题,切实增强基层监督实效。

四、有序开展巡察监督

巡察的目的就是发现问题,督促纠正问题,改进工作,其实质也是一种监督。县委巡察机构成立1年多,开展了几轮巡察,积累了一些有效的经验,但反思过往工作的做法,县委巡察工作仍需精准发力,强化巡察监督实效。一要提高巡察政治站位。巡察干部必须要讲政治,把巡察工作作为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抓手,自觉提高“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两个维护”职责,开展巡察中必须坚守好党性、责任、担当、原则、公心,过好熟人关、友情关、私情关,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枉法度,做到实事求是,敢于发现问题,敢于上报问题。坚持带着政治体检的放大镜,重点查找党组织或者领导干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巡察工作的政治本色。二要压实巡察主体责任。巡察发现的所有问题,都应该从党的建设上查找根本原因。必须注重发挥巡察的震慑力,将责任压实到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使一把手担负起主体责任,真正做到把配合巡察工作和坚持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三要强化巡察整改实效。要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对巡察发现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不仅看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还要检查有没有类似问题存在,更要查看建章立制情况和新制度执行成效,不能就 “问题”看“问题”,要适度拓展,透过“树木”看“森林”。(作者李群辉 系双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

来源:红网

作者:李群辉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8/12/26/4459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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