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29日讯(新田分站记者 邓提茂 通讯员 陆政 陈社辉)12月27日,新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举行兑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场发放仪式,共向107名农民工兑付被拖欠的工资240万元。
2018年9月,新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新田县某房地产项目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和反复核算,该大队认定该项目拖欠工资涉及107名农民工,总金额约240万元。面对涉及人数众多、金额此巨大的情况,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采取特殊措施,责令该项目追加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0万元,并由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授意通过保证金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最终让农民工如愿领到被拖欠的血汗钱。
近年来,新田县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始终把“关注民生、执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次开展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2018年,共接待涉及工资拖欠问题咨询126人次,投诉举报43起,协调处理37起,立案6起,结案6起,结案率100%,涉及劳动者374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366.52万元。
劳动监察员提醒,企业和工程承包商应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尊重农民工辛勤劳动,既是法律的强制性约束,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对于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各位务工的劳动者们,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劳动协议,以便更好规范雇佣双方的行为,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邓提茂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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