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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中心城区新能源公交车1月10日起调整为2元每人次

1月4日,记者从市公交公司获悉,根据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1月10日起调整永州市中心城区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票价。

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冷水滩区)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空调车)票价由原来1元每人次,调整为2元每人次;普通公交车维持原价不变即1元每人次。新能源公交车运行时需开启空调,确保车厢内空气流通和恒温。

此次票价新标准执行后的优惠政策为:对65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离退休军人、残疾人、因公负伤人民警察凭有效证件和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等特殊群体免费乘车;中小学生持卡5折优惠(即1.0元每人次),市民持公交卡(含虚拟卡)7.5折(即1.5元每人次)、手机移动支付8.5折(即1.7元每人次);市中心城区公交车(空调车)昼夜、节假日同价;市中心城区普通公共交通汽车票价标准维持原价不变,并执行与新能源公共交通汽车相同的价格优惠政策。(记者 郑文艳)

来源:红网

作者:郑文艳

编辑:刘林霞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1/07/454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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