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2月18日讯(双牌分站记者 唐娟 通讯员 张鑫 蒋汶熹)近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傅某某、张某某等13名被告人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容留、介绍卖淫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其中6名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县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后,启动刑事援助预案,派出援助律师进行刑事辩护,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双牌县司法局对此起涉黑涉恶案件高度重视,在收到指定通知辩护的第一时间向永州市市司法局进行了案件报备。由于双牌县职业律师只有4名,都已经参与到该案犯罪嫌疑人辩护,法援中心负责人立即向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市里增派2名律师到双牌参与辩护,从而保障了该起恶势力团伙案件顺利开庭审理。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双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为“涉黑涉恶”案件犯罪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6人次,既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近年来,双牌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发挥法律援助在专项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中,通过审判前充分保障、审判中到庭监督、审判后及时总结全流程支持配合案件顺利办理。审判前充分保障。一是精心挑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法律援助律师库”,为专项斗争提供办案队伍保障;二是加强与办案单位的沟通协调,对办案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涉黑涉恶”案件快速响应、及时指派,同时依法保障援助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充分发表辩护意见的权利。审判中到庭监督。要求援助律师随时向中心汇报案件办理进展,派工作人员到庭旁听案件庭审情况,指导并监督援助律师尽职尽责做好援助案件辩护工作,将援助律师的庭审表现纳入案件质量评议考核体系。审判后及时总结。要求参与专项斗争案件办理的援助律师做好案件办理日志、庭审笔录、结案报告等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案件宣判后20日之内将案件卷宗交援助中心归档审查,由援助中心建档备案,做到一案一档。
来源:红网
作者:唐娟 张鑫 蒋汶熹
编辑:刘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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