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2月28日讯(通讯员 向平 廖素春)2月24日,江华公安局查处一起违法排放污染物案,养猪场老板杨某未按规定处理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受到污染,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今年元月底,江华环保部门在大路铺镇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杨某经营的养猪场直接对外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经过取证和检测,养殖废弃物造成周边的鱼塘、岩洞和饮用水源受到污染。环保部门在要求杨某进行整改的同时,将该案移交至江华公安局治安大队。
民警经过调查,迅速查实了杨某自2018年4月份以来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环保部门曾多次下达整改书,其在未整改达标的情况下仍然继续排放,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的违法事实。
2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杨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污染造成的损失,杨某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向平 廖素春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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