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28日讯(通讯员 王长荣 周媛媛)3月27日上午,冷水滩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梅湾街道翠园二巷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环境。接举报后,梅湾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当即扑灭了火苗,同时对违法焚烧垃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焚烧垃圾行为人肖某是冷水滩区岚角山人,受恒达建设工程公司委托对该公司过期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完成后,因身体残疾,肖波为图自己方便省事,便在公司楼下对清理的文件进行露天焚烧。
肖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考虑到肖波与恒达建设工程公司存在委托关系,肖波的违法行为后果应由恒达建设工程公司承担,执法人员依据《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恒达建设工程公司立即清理现场垃圾,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王长荣 周媛媛
编辑: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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