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参与的专项督导组于4月2日进驻祁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进驻以来,督导组通过明查暗访,了解了一些线索。为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决定向广大群众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7.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8.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9.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0.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 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1.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2.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打手市场”等黑恶势力;
13.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具有明显“农村性和团伙性”特点,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的“电信诈骗”类黑恶势力;
1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5.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6.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7.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8.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督导组在祁阳县督导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746-8362017、0746-3228595;设立电子邮箱yzdh8362023@163.com、qyshce110@163.com;举报信邮寄地址:永州市湘永路58号市委318室市扫黑除恶办(邮编:425000)或祁阳县平安路县公安局三楼305室、306室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邮编:426100)。督导组在祁阳县信访局门口设置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箱(位于祁阳县复兴路88号)。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与涉黑涉恶无关的问题线索,请向祁阳县有关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
对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由祁阳县公安局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对提供线索打掉保护伞的,奖励人民币3-5万元;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4-10万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的,奖励人民币2-6万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1-2万元。
特此公告
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
2019年4月11日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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