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零陵:13天炮制4起交通事故的“碰瓷王”栽了

红网时刻4月17日讯(零陵站记者 陈洋 通讯员 黄跃华)日前,零陵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唐某军、秦某、陶某武等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刑罚,责令三被告人退缴违法所得归还受害人。

经查明, 2018年3月24日,唐某军、秦某共谋并纠集“黑狗”(在逃)到零陵区“碰瓷”敲诈,唐某军与“黑狗”搭乘龚某敏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其二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而摔倒,唐某军谎称受伤而进行言语威胁,迫使龚某敏赔偿人民币6000元后,三人私分。从2018年3月24至2018年4月6日13天期间,唐某军、秦某分别伙同谢某辉(在逃)、陶某武4次以同样手段迫使4名受害人做出赔偿,共非法所得2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某军、秦某曾因“碰瓷”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又与陶某武等人到永州市零陵区多次采用威胁手段,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摔倒,“谎称受伤”,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红网

作者:陈洋 黄跃华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4/17/5325605.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专题资料库
  • 县市区
  • 冷水滩
  • 零陵
  • 祁阳
  • 双牌
  • 东安
  • 道县
  • 江永
  • 江华
  • 宁远
  • 新田
  • 蓝山
  • 金洞
  • 回龙圩
  • 经开区
  • 政务
  • 社会
  • 文旅
  • 公示公告
  • 问政永州
  • 图片
  • 要闻
  • 财富
  • 消费
  • 健康
  • 综合
  • 科教
  • 专题
  • 本网动态
  • 理论视窗
  • 经济
  • 视频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永州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