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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首个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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涔天河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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涔天河湿地公园。

红网时刻6月28日讯(江华站记者 黄春华)6月23日,江华颁布首个以立法形式保护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江华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功能区划、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生活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责任等七章五十一条,条例加强对湿地保护,对各种污染环境行为作出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最高处罚是对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即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决策造成生态损害或者环境污染、发现生态违法行为不作为等情况给予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黄春华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6/28/5621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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