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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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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永州8月16日讯(通讯员 黄诗杨)8月1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省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2017年9月,被告人奉某念竞得“猫仔捉鼠”山场的承包权,但并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也未缴纳租金。2017年11月6日,奉某念在未与该山场原承包人陈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纠集他人对该山场上原承包人陈某的果树进行肆意砍伐。陈某报警后,奉某念等人仍不听公安民警、政府工作人员的劝阻,至11月12日将该山场上陈某的果树全部砍完。经鉴定,陈某被砍伐的果树价值25万余元。此外,奉某念还伙同他人实施了破坏选举、多次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认定标准。

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奉某念、奉某海、奉某彪三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四年、三年六个月,并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黄诗杨

编辑:李艳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08/16/5815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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