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0月8日讯(通讯员 徐杰 欧阳毅)日前,宁远警方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涉毒人员聂某某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决定。这是宁远县今年第一起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案件。
2018年7月19日,聂某某(男,31岁,宁远县中和镇下街村人)因吸食毒品被宁远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拘留期满后,责令其到户籍地中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接受社区戒毒三年。中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与聂某某签订了社区戒毒协议,并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7月25日,聂某某首次到其户籍所在地报到后,直至2019年10月,聂某某拒不履行社区戒毒协议,期间中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专干多次上门走访、电话督促及下告诫书,劝说其定期进行尿液检测,但是聂某某无动于衷,逃避拒绝见面履行协议,多次(三次以上)逾期不接受尿检。在多次劝说、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中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将聂某某“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情况及时向辖区派出所进行了报告。
2019年10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中和派出所民警,将聂某某查获。聂某某在被责令到社区戒毒期间,多次不接受定期检测,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宁远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聂某某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的决定。
目前,聂某某已被送往永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来源:红网
作者:徐杰 欧阳毅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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