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12月5日讯(通讯员 杨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日前,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一起非法采矿案件的赔偿款依法上缴国库,用于该县河路口镇某山场被损山体的生态修复,受到当地群众的点赞。
2017年7月下旬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李某等5人在没有办理采砂手续的情况下,窜至江华河路口镇某山场非法开采山砂,且经过相关部门调查整治后仍继续开采。
经有关机构鉴定,被告人李某等5人非法所采矿产资源价值人民币40余万元。
为防止损失和破坏进一步扩大,江华人民检察院主管领导会同承办人与当地政府党委领导进行紧急会谈,依法向河路口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提出了相关整治方案。
与此同时,江华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对被告人李某等5人一并提起刑事并附带民事诉讼,打破了以往同类案件忽略民事赔偿的情形。
2019年7月8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五被告人依法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判决五被告人向检察机关缴纳相应的赔偿款,用于河路口镇该山场的生态修复。
目前,该县河路口镇该山场补植复绿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此举系湖南永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诉案件,不但开启了全市刑事附带民事公诉之先河,而且有力地震慑了犯罪行为,以法治之剑守护了绿水青山。
来源:红网
作者:杨娟
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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