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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尘肺病救助在行动,贫困患者治疗费用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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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尘肺工人的维权事件引发社会对尘肺工人和尘肺病的广泛关注,尘肺病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我国在尘肺病的治疗领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在预防方面却离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随着人们对尘肺病的普遍关注,越来越认识到尘肺病是一个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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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临床表现主要是以呼吸系统症状为主的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还有喘息、咯血以及全身症状。尘肺病的并发症有:1.呼吸系统感染、2.气胸、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4.呼吸衰竭、5.另外合并有肺结核、慢性支气管炎、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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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被湖南省确定为尘肺病市级定点医院(零陵区唯一一家定点医院),已成功有效地开展了尘肺病患者从临床筛查到诊断及治疗的所有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尘肺病患者的关心关怀落在实处。已救助尘肺病人几百余例。医院呼吸科能成熟开展无痛支气管镜下大容量支气管肺泡灌洗术(最高每次可灌洗5000毫升),可口服药物汉防己甲素抗肺纤维化,可吸入药物改善肺功能,同时予中西药结合、肺康复等综合措施治疗尘肺,疗效确切,患者满意度高。凡是在矿区工作过有粉尘接触史(如锰尘、煤尘等)病友,可到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内科进行筛查治疗。

救治救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具有永州市内户籍;

2.确诊为职业性尘肺病或临床诊断的尘肺病,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认定;

3.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原则上曾享受过用人单位的一次性政策补偿待遇的患者不纳入本次救治救助);

4.参加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的费用,由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以下简称救助资金)和患者共同支付。按照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的《湖南省尘肺病农民工基本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患者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予以救助。简单的说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尘肺患者没有自负费用,100%报销,其他符合条件的患者救助资金按照80%的比例予以救助,患者个人按费用标准的20%付费,简单的说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病友,只需支付总费用的7%,(每次住院自负费用不超过700元),每年可救助2次,救助资金补助不超过5000元/年/人。

咨询电话:0746-6237029(呼吸内科)

18174685266(秦)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12/10/6311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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