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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医疗保障局举行医保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

红网时刻永州12月31日讯(零陵站记者 尹滋贤 通讯员 张继辉 王国军)12月31日,零陵区医疗保障局举行2019年医保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渊辉作为新闻发言人,通报大众较为关注的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零陵区执行全市统一的医保政策,截至12月26日,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29661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536913人,基本医疗参保共计566574人,其中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最广,占全区参保总人数的95%。2019年总住院待遇享受13.3万人次,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总支出3513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医保住院12.5万人次,基金支出31175万元,城镇职工医保住院7895人次,基金支出3958万元。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共对16599名贫困人口住院进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共发生医疗总费用5015.69万元,“一站式”结算补偿4510.46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3702.95万元、大病保险19.79万元、医疗救助165.72万元、医院减免7.08万元、特惠保42.51万元、财政兜底564.07万元、医院负担8.34万元。综合补偿比例达89.92%。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享受1.1万人次,基金支出2667.6万元。

一、永州市医保局于2019年11月1日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农村贫困人口患29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经办理转诊手续在区域外住院综合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患其它病种在区域外住院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扶贫特惠保、医疗救助保障措施,不再财政兜底至80%。

二、永州市2019年10月1日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12000元,起付线以上报账比例较之前政策整体提高了5%。特殊门诊、住院分娩超定额的费用(并发症治疗费用除外)、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暂不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三、2019年10月1日永州市开始实行门诊统筹政策,与原门诊家庭账户同时并行。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门诊家庭账户制度,历年结余家庭账户资金,可用于门诊统筹个人自付部分结算。

1、2020年参保个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当年家庭个人缴费额标准(2020年即250元/年/人)。

2、参保对象在参保地(县域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自主选择就诊,并刷卡即时结算。未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门诊费用和在参保县域以外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门诊统筹每人每天限报账一次。

3、实行门诊统筹“限额付费制”,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看病,每次只需自付15元(不足15元的,据实自付);在村卫生室门诊看病,每次只需自付8元(不足8元的,据实自付)。

来源:红网

作者:尹滋贤 张继辉 王国军

编辑:蒋先昭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19/12/31/6496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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