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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森林公安重拳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红网时刻永州2月16日讯(通讯员 王应华 记者 成文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永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全员取消休假,全警投入战斗,迅速启动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全力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出动警力4817人次,检查野生活动区域602处、重点市场1597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10家、餐饮场所1711家,收缴野生动物2470头(只),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11起、破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祁阳“1.28”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jpg

祁阳“1.28”案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

作恶自毙 “大boss”落网显形

作茧者必自缚,玩火者必自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胆敢蔑视法律的行径必将受到严惩。

1月27日深夜,一篇《记一个野味“帝国”,大boss能力通天!》文章引爆网络。获此舆情信息后,永州市、祁阳县两级森林公安迅速行动,很快查明网络文中提及的“大boss”张某的真实身份,并确定其就在祁阳老家过年。

28日中午13点,市县森林公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其窝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河麂活体60余只、冻体10只,野猪冻体1头、野兔冻体56只、竹鼠冻体10只、鸟类冻体17袋361只,野猪脚4只、鳄鱼龟活体8只、草龟活体2只。

29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3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同案人员黄某在宁远被抓获归案。

顶风作案 无异自投罗网

置禁令于不顾,起贪念获牢灾。抗击疫情非常时期实施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严惩,从重打击。

2月11日上午,新田县森林公安局在对新圩镇集贸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一男子在市场上兜售用网袋装的鸟。经查,该男子为新圩镇某村村民胡某财,网袋里的鸟名为“斑鸠”,是省重点保护动物。随后,在胡某财的指认下,民警在林中现场查获黑色捕鸟网1副。同日,胡某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3日,双牌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有人在泷泊镇某村附近非法猎捕鱼类和野生蛙类,巡逻民警当机立断,分路包抄拦截,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黄鳝和泥鳅0.25公斤,野生蛙类23只,扣押作案工具丝网1张,电瓶1台,电鱼杆2根,胶桶1个,探照灯1个。

网络贩卖 绝非法外之地

严惩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绝不能让互联网成为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的法外之地。

2月5日上午,东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线索,横塘镇有人在网上贩卖野生动物。东安县森林公安局迅即安排民警展开调查,在荣某家发现其非法猎捕的果子狸3只并予以扣押,荣某对此供认不讳。

2月11日,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收到线索,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视频。根据视频反映的信息,零陵森林公安分局迅速锁定涉案人员所在辖区,随后在当地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迅速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志抓获,并从其家中查获鸟类活体7只。

日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零陵蒋某新非法狩猎案涉案物品。.jpg

零陵蒋某新非法狩猎案涉案物品。

群众举报 森警使命必达

紧紧依靠群众,全面发动群众,筑牢群防群控网络,坚决打赢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歼灭战。

1月21日,市森林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冷水滩区梧桐街道白竹亭社区白竹亭小学边交易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绿和尚鹦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所列物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警后,冷水滩森林公安分局迅速出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超抓获。经查,王某超、柏某(王某超爱人)先后4次从网络及线下收购绿和尚鹦鹉15只,并于2020年1月分别向重庆、广东、湖南等地出售5只,另10只在冷水滩交易过程中被当场查获。1月2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超被依法刑事拘留。

1月31日,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接群众举报,零陵区某村民刘某宇在放兽夹非法狩猎。接警后,零陵区森林公安分局迅速出击,当场在刘某宇家查获五步蛇活体1条、疑似野猪冻体4只、疑似冻野猪肉6块、疑似冻野猫肉5块、疑似斑鸠冻体3只、疑似烘干山地鼠11只,泡酒用乌梢蛇死体2条、五步蛇死体2条。另在刘某宇指认下,从山中现场查获兽夹5副。2月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2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生被依法刑事拘留。经查明,大圩镇某村村民李某生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白腹鼠几十只、中华竹鼠1只、鼬獾(又名撬田猪)1只、斑鸠等鸟类4只,除自己吃食外将剩余野生动物制成腊味贮存在冰箱里,准备出售获利。

2月13日,市森林公安局零陵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抓获非法狩猎犯罪嫌疑人蒋某新,并在其家中查获兽夹27副、疑似野生鸟类冻体6只、鸟类残肢6块。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该批鸟系其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在富家桥镇某山林一带使用兽夹捕获,共捕获10只,已被其食用4只。

严密防控 犯罪无处遁形

“防”当头、“控”发力、“打”立威,严管严控,深挖细查,让一切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2月4日,江永县森林公安局在对集贸市场清查中发现线索并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据查,2019年11月末,犯罪嫌疑人莫某增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猎捕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麂子”1只,嫌疑人莫某增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华突击行动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jpg

江华突击行动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

2月13日晚,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组织警力对码市镇辖区内野生动物交易可疑窝点开展突击检查,查获鸟类冻体、腊制品49只(其中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冻体、腊制品7只),其它野生动物冻体、腊制品33只,捕猎工具94件(套),捣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窝点5处,抓获违法嫌疑人10人,其中2人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14日上午,道县森林公安局在梅花镇某村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巡查时发现一可疑车辆,车上有高压气枪1把及鸟类死体若干。经进一步审讯,涉案人何某好、何某红对用高压气枪打鸟事实供认不讳,并从其手机中发现大量被捕获的野生动物图片和视频。目前,两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在此,森林公安呼吁:不猎捕野生动物、不买卖野生动物、不携带野生动物、不吃食野生动物,凡发现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当地森林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王应华 成文杰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02/16/6729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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