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永州市委教育工委、永州市教育局发布消息,面向社会招募49名“师德师风监督员”,广泛了解、收集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举报在职教师违反“五条禁令”行为和其他师德失范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一、应具备条件
关注永州市教育发展的学生家长(其中属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老教育工作者的优先考虑),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热心公益事业和教育事业,关心教育工作的发展;
3.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能收集和客观分析学生及家长对师德师风的意见和建议;
4.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工作责任感强,敢于、善于监督,具有从事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工作的必要时间和必要精力;
5.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会使用电脑、智能手机及网络通讯工具;
6.身心健康,原则上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下);
7.近五年来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职责
1.学习了解师德师风相关法规;
2.广泛了解、收集学生和家长对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反馈;
3.监督举报在职教师违反“五条禁令”行为和其他师德失范行为;
4.协助完成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要求
即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可扫码填写《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督员申请表》。
四、招募方式
每个县区招募3名,市本级招募10名。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统筹考虑报名人员年龄结构、学识水平、工作履历、地区分布、专业知识、特长等因素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我们将对师德师风监督员的信息严格保密。
五、聘用管理
1.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发聘书,聘期为一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期间如不能正常参加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监督工作,经研究,可提前解聘。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经研究,可以续聘。
2.师德师风监督员工作属义务监督,不享受工作报酬。
3.师德师风监督员要自觉服从统一管理和安排,有以下情形之一,予以解聘: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反馈过程中存在造假行为;
(3)本人提出不再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
(4)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
附件: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监督员申请表
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jq/75135339.aspx或扫描二维码填表。
永州市委教育工委 永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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