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周纯 通讯员 熊孝旭 刘湘萍 永州报道
日前,湖南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欧庭贵以身挡车,保障群众生命安全的英勇事迹在知情群众和公安民警中广为传颂。
6月29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涛圩镇“赶闹子”,车流人流增多。中午12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欧庭贵带领民警在涛圩镇进行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当民警巡逻至涛圩镇八田洞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一辆三轮电动车有非法载人的现象,民警依法将车辆拦停。
驾乘人员下车后,欧庭贵在路边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就在此时,一辆大货车驶过时,侧前方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突然失控向前滑行,径直撞向路边站着的三四个群众。
情况危急,欧庭贵飞扑上前紧紧抓住三轮车车身,一边用身体挤压控制三轮车驶向,一边大喊:“躲开!躲开!”路旁群众闻声后纷纷躲避。
事发当日,掉入水沟的三轮车。
车速虽然下降,但由于惯性太大,三轮车冲进路旁的排水沟才停住,欧庭贵被三轮车挤压拖行摔进了2米高的水沟里。民警迅速将欧庭贵送到医院检查救治,CT显示右手手腕和左肩部骨折。
事后,民警经过调查发现,三轮车的手刹是坏的,受到路过的大货车行驶震动和气流推动失控滑行。
谈起当时的情况,欧庭贵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说:“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着赶紧把车停下来,不要撞到人。也就那么几秒钟的事情,来不及多想,几乎都是本能反应。”
欧庭贵工作照。
欧庭贵,19岁从警校毕业后进入江华县公安局工作,有着24年警龄、21年党龄的他,先后担任过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教导员,现任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他很能吃苦耐劳,不论在哪个岗位上都是尽职尽责,总是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欧庭贵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欧副大队长用行动为我们生动诠释了什么是英勇无畏,什么是共产党员精神。他英勇无畏,担当为民的高尚品质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目睹了事件整个过程的辅警唐勇说。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熊孝旭 刘湘萍
编辑:周文君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