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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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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永州12月31日讯(记者 郭婳)12月31日,在永州市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蒋良铁致发布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虎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良荣分别就如何落实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新要求、审批提速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你局刚才提到今年新实行的“可报尽报、应审尽审、省配指标、全力保障、全程监管”的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新要求,具体怎么理解和落实?

黄虎雄:一是“可报尽报”,就是坚持“计划跟着项目走”,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实行可报尽报。二是“应审尽审”,我局成立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审批工作组,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市级审查范围和岗位职责,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合理用地需求项目一律通过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审批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三是“省配指标”,今年部、省改革土地利用计划指标配置方式,不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库,所有项目用地指标均由省自然资源厅根据项目类型以及市、县承诺的供地时间先后配置指标。四是“全力保障”,就是对合理用地需求全力做好保障工作,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程跟踪、专人专办,确保不因用地报批影响项目落地。五是“全程监管”,就是实行严格的土地批后监管,在用地报批时在报批地块上安装摄像头,用地批准后接入全省批后监管系统,省厅根据市、县政府承诺供地时间对报批土地状态进行动态监管,未在规定时间供地的项目,省自然资源厅将予以撤销用地批文。

记者:在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中,业主经常遇到用地不符合规划的情况。你局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

潘良荣:涉及用地报批的规划主要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不突破现行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主要按以下三种情形予以解决: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合城市规划的,由所在市县政府出具将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书面承诺,可予以用地审批。二、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或两个规划都不符合,但符合产业政策的,可依法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予以用地审批。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规定用途不一致的,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允许建设区内的地块,可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进行审批。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部署,永州市正在组织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于2021年内完成。实现“多规合一”功能后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成为唯一的批地规划,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贵局刚才提到,在优化发展环境、审批提速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您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黄虎雄:一是审批集中、服务靠前。贯彻市政府“三集中三到位”决策部署,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即可申报办理,并配有专人负责答疑解惑、提供技术指导,推进技术性合格审查前移,降低项目在路上奔波的时间成本。二是减少审批环节,合并审批事项。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供地审批合并为一次审批,原需17个工作日的事项可当天办结,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原需要分别办理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为一个事项,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三是推行“容缺审批”。工程项目从设计到指标复核,再到审批,过程较长,耗时较多。我局5月29日出台的《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容缺审批”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在部分资料缺少的情况下,只需在承诺的规定时限内补齐资料,可以先行办理,后续补正,社会投资项目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即可申报规划方案。

来源:红网

作者:郭婳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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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0/12/31/8804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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