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新田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取得了新成效。
刑事检察监督有新作为。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件11人,撤案9件9人,纠正漏捕2人,纠正漏诉9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70件次;依法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9件,逮捕后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76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强化对刑事执行监管场所的监督,发现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32人次,书面提出纠正32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处理控告申诉案件7件,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合法性审查18件18人,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漏管2件2人,核查财产刑192人次,金额265.55万元。
民事检察监督有新进步。紧盯影响司法公正的普遍性、倾向性违法问题,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3份,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办结对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1件。针对判处缓刑罪犯执行社区矫正刑罚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在法院高度重视和配合下,检、法、司三家召开联席会议,达成交付衔接机制,畅通了交付程序,构建“防脱管漏管”统一防线,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监督有新成效。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1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件。
公益诉讼监督有新业绩。以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国有资产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9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5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立案21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立案5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清理公共租赁租房160余套。
来源:红网
作者:新田县检察院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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