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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查处1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蓝山县查获烟花炮竹_副本.jpg

红网时刻永州2月4日讯(通讯员 史玉林 刘和香)2月3日,由蓝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分局、塔峰镇等部门组成的禁燃队伍在进行禁燃巡查和宣传时现场查获1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月3日,是我国传统节气“立春”,蓝山县城管局、县禁燃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立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依法对禁燃区域进行监督全覆盖。当天,蓝山县城管局、县禁燃办出动100余人分6个小组在蓝山县城开展禁燃宣传和劝导,在巡查时发现赤蓝桥村1人、古城村3人、五里村3人、东江村3人、保干村1人、社门村2人、东侧村1人共14人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查获一处非法燃放、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40件,爆竹5捆。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14名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经调查核实,14名当事人承认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根据调查结果,蓝山县禁燃办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巩固禁燃成果、做好2020年的禁燃工作,蓝山县制定了《2021年春节和清明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印制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召开了禁燃工作会;由蓝山县城管局印发宣传资料40000余份,宣传横幅200余条,分发到蓝山县塔峰镇各村和村民手中。同时,制作宣传公告,在村村响中播放,电视台每天巡回播放。从1月30日开始,禁燃办抽调人员到位,每天4台车,分两个片区,巡回宣传禁燃公告,劝导村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月2日查处商户5家,查获响炮56捆,宣传200余户,2月3日宣传劝导500余户,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14起。

下一步,蓝山县将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行“零容忍”,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让市民过上一个卫生、环保的新春佳节。

来源:红网

作者:史玉林 刘和香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2/04/897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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