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3月18日讯(通讯员 马朝辉 邱玉学)“请您将摩托车头盔戴上,同时要将安装的这个晴雨伞也要拆掉,为了您的安全,请配合我们的工作……”3月18日上午,在蓝山县湘粤路明珠酒店门口,一名驾驶电动车的女士未戴安全头盔、安装晴雨伞被执勤的交警拦下。执勤交警现场拆除了该女士驾驶的电动车晴雨伞外,还对该女士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罚款,并要求其戴好安全头盔再上路行驶。
为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3月份以来,蓝山县多部门联动,以最严措施,强力推动全县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从3月1日起,在县城湘粤路、南平路、新建路,城东路等主要路段,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管、市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针对辖区摩托车非法营运、无牌无证无保险、驾乘人员不戴头盔、非法安装晴雨伞、违规销售晴雨伞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连日来,蓝山县公路、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及各乡镇纷纷组织召开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推进会和动员会,制订整治方案、下发通知、签订承诺书,营造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氛围。
蓝山县公安交警组织民警分别在城区主要路口、国省、县乡主要路口路段设卡查缉,对过往的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整治过程中,民警还利用整治现场,向周围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市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注意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文明意识。蓝山县交通部门加强对涉摩、涉电动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运管、客运执法人员深入车站附近对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摩托车进行查处,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市监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对销售晴雨伞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排查清理,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要求商家实行摩托车、电动车带牌、戴头盔、代购保险销售等便民服务。住建、城管部门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实施,对城区道路乱停乱放摩托车进行整治,规划设置城区摩托车、电动车停靠点位,完善道路标志、标牌。
为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各乡镇紧急行动,分别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栏、驾骑摩托车电动车温馨提示,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对群众进行宣传。塔峰镇在辖区交叉路口、桥头、人行道口、主要村道路口设立劝导站,对发现未佩戴安全头盔、加装晴雨伞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停车规劝。楠市镇组织对辖区医院、学校、企业员工加装的晴雨伞进行拆除,毛俊镇组织召开动员会,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并签订承诺书,要求辖区机关大院禁止安装晴雨伞摩托车入内,并组织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劝导来办事群众拆除晴雨伞,佩戴头盔。新圩、太平、浆洞、土市、大桥、湘江源等乡镇深入学校、卫生院、加油站进行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宣传,联合交警、城管等部门利用赶圩日开展交通整治活动,对群众驾驶摩托不戴头盔进行劝导,对摩托车非法改装晴雨伞进行现场拆除。
据统计,3月份以来,全县共查处涉摩涉电违法行为2350余起,其中酒驾醉驾30余起,行政拘留7人,暂扣无牌无证车辆250余台次。开展“五进”宣传12场次,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8600余份。
来源:红网
作者:马朝辉 邱玉学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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