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永州4月12日讯(通讯员 张阳南)2021年3月,永州市司法局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条措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公民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只需承诺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符合法律援助机构告知的经济困难标准、愿意在所从事的活动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等内容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赵某某就是永州推行这项制度的首位受益者。
“我父亲被人开车撞死了,肇事司机不愿意赔钱,我家里有两个小孩要抚养,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实在没钱请律师打官司,麻烦你们一定要帮帮我!”2021年3月31日,赵某某急匆匆地跑到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来寻求帮助。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赵某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即受理案件,现场指导他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和经济困难证明事项承诺书,根据赵某某在律师库“点单”,指派湖南宗元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事后,赵某某非常开心地说道:“打官司不要自己掏一分钱请律师,还不要拿经济困难证明表亲自跑街道办盖章,真是太好啦!”
之前,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该证明需要申请人到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盖章,需要群众跑两趟。现在申请法律援助只需实事求是签订经济困难证明事项承诺书,法律援助机构就会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0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来源:红网
作者:张阳南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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