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加强零陵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电动车等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遵守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意识
广大驾乘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乘,特别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要佩戴头盔。广大车辆销售门店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严格落实进销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依法经营,拒绝销售非标车辆和非法改(拼)装车辆。广大车辆维修、改装企业严禁非法改(拼)装车辆,特别是非法加装电动车、摩托车遮阳棚。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购买,遇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请立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二、明辨车辆类型,审慎理性消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电动自行车指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产品纳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请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获得CCC认证、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注册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摩托车产品。摩托车指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该类产品属于CCC认证范围并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须经CCC认证方可出厂、销售。请消费者购买前仔细查看车辆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随车资料,符合要求的摩托车产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现行有关规定予以注册登记上摩托车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三)低速电动车产品。低速电动车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和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俗称: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按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但暂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依法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以观光、代步车等名义销售的低速电动车仅限在特定的道路(如景区、公园等固定的场所)使用。请消费者认真分辨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声称的“无需登记上牌、可以上道路行驶、无需驾照”等促销宣传,谨慎购买和使用低速电动车。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来源:红网
作者: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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