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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起 永州大道非城区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启用

关于启用永州大道非城区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1年7月10日起启用永州大道非城区段(永州汽车北站至零陵虎啸花坛路段)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该路段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成文杰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07/02/9620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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