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永州大道非城区段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1年7月10日起启用永州大道非城区段(永州汽车北站至零陵虎啸花坛路段)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该路段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超速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根据电子监控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日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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