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永州市十佳农民的决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将“三农”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特别是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品牌建设等领域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取得了突出业绩,成为引领全市实现“大市场与小农户”有效衔接、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创业就业的热情,营造重农护农的浓厚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认定:
祁阳市梅溪镇鑫峰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海峰;
双牌县守保杨梅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永州赢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何守保;
道县谷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何颖吉;
冷水滩区永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峰耀;
宁远县湖南省康德佳林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欧阳瑶力;
江华瑶族自治县金顺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金海林;
江永县粗石江镇华玲兴科家庭农场负责人周湘华;
东安县金丰油茶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董事长、湖南岭上人生态农林有限公司董事长唐啸霄;
零陵隆垦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谢许平;
蓝山县农之梦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蓝山博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雷秋梅10名同志为永州市十佳农民。
希望受到认定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民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技能、比学赶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永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3日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郭婳
编辑: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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