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29日讯(通讯员 曾庆屏)“骑摩托不戴头盔,害人害己。”9月27日,在蓝山县城南平路,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中年男子成某勇骑摩托车强行冲关,被执法民警送进了拘留所,经民警教育,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当天,成某勇为图省事,未佩戴头盔就骑着摩托车出门办事。正在路面上执法的执勤民警上前进行劝导,成某勇拒不配合,妄图强行冲关逃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成某勇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成某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近日,蓝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夏秋攻势”百日集中整治、“戴帽工程”等专项整治行动为,在辖区大力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无牌无证、违法安装晴雨伞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大队民警采取“白+黑”“固定值守+流动巡逻”的方式,以国省道、城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整治路口路段,以早晚高峰期、夜间为重点整治时段,不分节假日,始终坚持以“铁腕”手段开展专项整治,对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教育一片”。与此同时,还积极邀请电视媒体随警作战,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在新媒体平台曝光涉摩涉电交通违法行为,扩大宣传效应。
“摩电”戴帽,安全出行。9月以来,蓝山县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4600余起,拆除晴雨伞2000余把,全县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明显上升,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来源:红网
作者:曾庆屏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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