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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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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12月22日讯(记者 周纯 通讯员 刘武荣)12月22日上午,永州市召开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级调研员张造明进行政策解读,市城市废弃物处置和给排水事务中心主任彭丽艳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永州市中心城区高层住宅建设始于2004年,2008年以后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已竣工的小区住宅有近400多个。其中高层住宅200余个,高层住户约8万户,占居民用水户60%。永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自2019年开展以来,目前已接管二次供水项目54个,其中在建项目15个;接管加压泵站数量15个,在建加压泵站3个。随着项目增多,各类二次供水技术标准出台,对二次供水的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城市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供水安全和市民的身体健康。今年7月,永州市政府办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对二次供水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收费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二次供水运行管理水平,确保供水管理规范、安全、有序,切实保障中心城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办法》共六章二十四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水质管理、费用管理、附则等六大项内容。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3日印发的《永州市中心城区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比较,新的《办法》有以下新的规定:

一是《办法》第二条对二次供水、二次供水设施及二次供水单位作出了新的定义,以便符合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作出新的规定。严格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管理的通知》(湘建城〔2020〕180号)等有关规定,《办法》第五、六、七、八、九、十条分别从规划要求、施工图审、审计评审、设备标准、验收使用等方面对二次供水管理提出了新的规定。新规定既考虑了依法依规,又便于规范统一管理。

三是依据上述四部委及省住建厅文件,为从源头规范和完善二次供水服务,鼓励实行统建统管模式。《办法》第十一条对此作出比较详细的规定。该模式既符合上级规定,又符合大势所趋。

四是《办法》对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进行明确。

下一步,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设立二次供水管理办公室,强化统筹协调职能,加强督促指导,落实责任,齐心协力,确保二次供水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视频来源 永州电视台)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刘武荣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12/22/10668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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