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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实录

相关链接:2022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召开

红网时刻12月23日讯(记者 周纯)12月23日下午,2022年度永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新闻发布会召开,永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介绍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征缴政策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记者:长期在永州居住的居民可以参加永州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吗?

永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在永州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可以在永州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体方式为:原参保地调出参保信息,由参保人在居住地乡镇、社区登记参保信息后,可以通过“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等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记者: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哪些人群可以中途参保?

永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各类困难对象,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无人看顾的精神病患者等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记者:已经在外地参加医保的,还可以在永州参加医保吗?

永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在永州以外统筹地区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的,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后可不以户为单位重复参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也不允许重复报销医疗费用。

记者:请问市医保局在推动城乡居民参保征缴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永州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伟: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参保数据库。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和核查,通过相关部门数据比对、业务经办信息采集、数据库动态更新等措施,建立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发挥基层公共服务组织的作用,对城乡居民参保情况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拉网式摸排未参保人员情况,实现对全员参保情况的实时分析和动态管理。

二是优化缴费服务。大力推行“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机银行等“非接触式”缴费方式。除大中专院校外,原则上不采取虚拟户收现方式征收。缴费人通过手机APP、网上缴费终端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智能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缴费人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单作为缴费依据。大中专院校以虚拟户方式集中收缴的,税务部门向代收院校开具缴款凭证。

三是压实征缴责任。以市政府名义下达《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征缴任务》,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实时监测征缴数据,对推进缓慢的县区予以工作指导。

来源:红网

作者:周纯

编辑:王杨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yz.rednet.cn/content/2021/12/23/1067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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