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3月14日讯(通讯员 谢万波 蒋春静)3月14日,在道县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周德祥对道县2021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进行了通报、向社会予以公布,希望通过个案维权,以点带面,切实提高全县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房地产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2021年8月20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网信投诉:道县某小区商品房在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多收业主办证费用的行为。经调查核实,投诉属实。当事人在为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代收办证费用时,将为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由银行承担的抵押登记费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构成了不正当价格行为。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自立项目的收费共计6.5万元,对其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房地产公司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案。2021年7月5日,某小区50余名业主集体到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某小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经调查核实,投诉属实。当事人在商品房销售宣传过程中,通过销售人员向购房者宣传“买3改4”,采光井位置为“拓展空间、可改造空间”,可以搭板改建成一个房间,达到赠送房屋面积,扩大实际使用面积的效果。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补偿购房户共计1千余万元,并严厉查处。
三、家居城家具质量问题案。2021年10月3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家居城购买的椅子出现质量问题,请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经调查核实,投诉属实。当事人在家居城购买了4000元的椅子还没使用便出现问题,经执法人员多次协调,双方达成和解,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000元。
四、饲料经营部销售发霉变质玉米案。2021年2月23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2021年2月7日在某饲料经营部购买了河北玉米11.14吨,金额33977元,使用中发现有发霉变质,引起蛋鸡死亡、产蛋量下降的现象,要求赔偿损失,退赔费用。2021年2月26日下午,经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委事务中心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被投诉人邓某赔偿投诉人周某21000元,已经使用掉的饲料按购买金额退还,共挽回经济损失58000元。
五、蛋糕店销售无标识标签预包装食品案。2021年4月13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某饼屋购买到无标识标签预包装的蛋糕,在食用后消费者感到身体不适,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经调查核实,某饼屋购销售无中文标识、标签的食品属实。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店里的无标识标签食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赔偿消费者人民币2500元,并依法查处。
六、加油站误加汽油案。2021年9月9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道县某加油站加油过程中工作人员误将92#汽油加在柴油车里,加油站不承认自己失误,不同意协商、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维权。经调查核实,投诉人王某到道县某加油站加柴油,加油站工作人员误加了汽油。经调解:由被投诉方赔偿投诉人经济损失。
七、装修店不退款案。2021年7月15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者投诉称:当事人张某在道县某全屋整装店支付1000元定金订购了智能门锁,商家未提供智能门锁,同时也一直未退款,消费者联系不上被诉方,请求12315帮助处理。经调查核实,双方矛盾纠纷源自于2019年10月4日,因室内房屋吊顶工程尾款双方意见不一致,以及被投诉方合伙关系的解散,智能锁无法安装导致。历时近两年,期间双方恶语相向,事情久拖未决。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投诉方退还给投诉方智能锁定金1000元。
八、销售过期糖果案。2021年1月29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在道县某货运站卸下的货物中有大量疑似是假冒的徐福记(阿尔卑斯)糖果,请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接到举报后,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在道县某货运站发现从重型半挂货车卸下的货物中有超过保质期的徐福记糖果12件。执法人员当场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60000元。
九、美容会所虚假宣传案。2021年3月20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费者投诉称:道县某美容会所在销售服务过程中,以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请求12315帮助处理。接到投诉后,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对美容会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退赔3980元给投诉方,并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
十、合同违约、欺诈以及虚假宣传案。2021年11月9日,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何某等人的集体投诉称“刘某等人在道县以第一读者报的名义组织开展了购买牦牛奶粉支持贫困地区的活动,并称购买牦牛奶粉还有国家光伏发电返利给购买者。”接投诉后,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刘某等人先后在西洲公园、爱莲桥头、东门等地开展搞免费读报、免费送眼镜的活动,并以集会讲课的形式向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宣传推广西蜂胶、激光治疗仪、灵芝孢子粉、银杯等保健品,价格一千多元至三千多元不等。参加活动的老年人均购买了上述保健品。该案涉案案值达30余万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事实情节已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谢万波 蒋春静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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