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30日讯(通讯员 何满玲 刘贵平)为保障困难居民基本生活,零陵区民政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对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进行提标。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今年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去年570元/月提高至60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去年4500元/年提高至4608元/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的1.5倍确定。今年全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以城市10800元/年、农村6912元/年为基准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基准线为6900元/年。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今年全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上生活标准从去年8892元/年提高至936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去年5850元/年提高至6000元/年。其中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60元/年。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全区上年度最低工作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确定。今年全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保持去年的标准不变。
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区1.8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来源:红网
作者:何满玲 刘贵平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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