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18日讯(通讯员 于文辉)今年以来,东安县检察院依法能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把逮捕呈报关、审查关、跟踪关,诉前羁押率为31.1%。比去年同期降低3个百分点。
把好逮捕呈报关,降低提请逮捕率。引导“捕前分流”。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报捕前预审制度,对侦查机关拟提请批捕的无社会危险性、证据不足的案件共60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1至9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2.9%,公安机关提捕率从2021年的49.4%降至39.1%。引导“捕前和解”。将刑事和解提前至侦查阶段,会同公安机关为案件双方当事人搭建和解平台,开展捕前和解8件,有效减少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阻力。引导“非羁押直诉”。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认罪认罚的63件轻微刑事案件,引导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把好逮捕审查关,降低批准逮捕率。与公安机关建立社会危险性调查评估机制,细化量化评估标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特别是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1至9月,共依法不捕66人,不捕率为26.7%。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对退赃退赔且认罪认罚的34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应用尽用公开听证。邀请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辩护人、人民监督员、代表委员等对拟不捕案件进行听证,为作出不捕决定提供参考。
把好捕后跟踪关,提升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率。加大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关注捕后达成刑事和解、认罪认罚等案件,重点审查未成年人、过失犯罪人员、严重疾病人员,审查起诉阶段对8人作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执行到位。及时跟进回访、督促落实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提出的4份建议均被采纳。完善变更强制措施后的配套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检警联席会、开展个案风险评估、采取情势变更及时收监措施。
来源:红网
作者:于文辉
编辑:陈小婷
本文为永州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