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把陈年旧账交给法院的企业,一个递交反诉状正面交锋的企业,此刻并肩而立。看着这张合影,心中不免感慨。回想纠纷化解历程,起诉与反诉的剑拔弩张、财评与鉴定的胶着纠缠、一通通电话幻灭与希望的跌宕起伏,一幕幕在眼前呈现。我望向窗外,6月初的天,阳光明媚,冲天的树冠在风中摇曳,内心有些欣喜。我打了个电话给书记员:“整卷归档!”
一份起诉状:一笔陈年旧账交到法院
“黄法官,瞧瞧,来了个超级大礼包……”书记员推着一推车的案卷走进我办公室。
“这是一个案子的卷?”正在阅卷的我抬头看了看一推车的卷,心里有些忐忑。
“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还是个一审案子。”书记员答道。
就这样,一份起诉状,裹挟着半个人高的证据,出现在我面前。
甲公司是永州本地的一家国企,乙公司是湖北的一家央企。2017年底,乙公司承建了甲公司的一个产业园项目,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预计造价2.1亿余元,乙公司负责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后,双方以财评作为结算依据。在施工过程中,甲公司已向乙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45亿余元。工程于2020年8月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今,但双方一直未结算。乙公司主张案涉工程总造价2.3亿余元,甲公司尚欠其工程款8千万余元。
我合上卷宗,心里隐隐觉得,这案子不简单。
一份反诉状:以逾期竣工及工程质量问题正面交锋
甲公司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后,第一时间递交了反诉状。甲公司主张,双方合同约定财评结算,故工程造价应以财评为准。同时,还主张乙公司逾期竣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反诉诉请乙公司承担违约金1655万元。
一份起诉状,一份反诉状,针尖对麦芒。第一次开庭,双方的争论就十分胶着。
“这个工程我们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克服疫情重重困难。工程竣工五年了,你方还欠着8千万,这就是你方的待客之道?”乙公司工程负责人情绪激动。
“首先,财评结果没有出来,你方所称金额没有依据;其次,你方逾期竣工太久,严重影响我方招商引资,这笔账怎么算?最后,停车场地基下沉、塌陷,房屋漏水,这笔账该不该算?”甲公司抗辩道。
“案涉工程比合同预计的开工时间要晚,这并非我方原因,且施工期间遇上疫情,就算逾期也是合理范围。仅凭几张照片证明不了质量问题,即使有问题,也是你们使用不当造成的。”乙公司回应道。
“我们申请鉴定,证明乙公司的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争论道。
……
双方较量几个回合,争锋相对。
“历时这么多年,为何没有结算?”我询问道。
“我们聘请了丙公司作为第三方咨询机构,负责质量监控、技术咨询、结算评审。我们把评审资料交给了乙公司,但其一直不反馈结果,导致无法提交财评结算。”甲公司答道。
“我们是收到了第三方出具的评审报告,但双方争议很大,无法协调。”乙公司答道。
鉴于庭前案涉工程已经提交财评,且双方合同约定以财评结算为准,合议庭决定等财评结果。
一份鉴定申请、一份保全申请:弥漫着财评之争与保全之困的火药味
第一次庭审后,乙公司递交了一份鉴定申请、一份保全申请,我随即联系了乙公司。
“双方合同约定了财评,为何还鉴定?”我问道。
“财评是地方的财评,我们合理怀疑是地方保护主义,且财评耗时太长。”乙公司答道。
从乙公司代理人的话语中,我明显感受到他们内心的焦虑,这种焦虑来自于对地方的不信任。
“双方有合同约定,说明你们对财评是信任的。财评有一套成熟的程序和技术,一定是在法律、政策框架内进行。”我说道。
随后,我与财评部门沟通,请他们开通绿色通道,尽快出结果。
乙公司申请保全,但提供的财产保全线索仅为甲公司日常经营使用的银行账户。而甲公司系国有企业,承担地方产业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职能,若冻结甲公司银行账户将影响甲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本案涉案金额大,不做财产保全,乙公司担心权益无法保障,容易激化矛盾。
为此,我们合议庭秉承“既要保障乙公司合法权益,又不能影响甲公司正常经营”的原则进行了慎重讨论。
“向甲公司释法明理,责令其提交可供保全的财产。如果甲公司关联企业有闲置资产,也可以提供保全。”审判长王兰青给出解决思路。
在多次沟通下,甲公司提供了其关联公司名下一宗闲置土地作为担保财产。合议庭审慎审查了该宗土地的权属以及权属人同意担保的承诺,下达了保全裁定。
“收到这份裁定,我们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乙公司说道。
一通通电话:解纷藏困局跌宕起伏
“近期省里有通知,财政部门退出‘三类评审’,案涉工程属于退出财评的项目,我们申请工程造价鉴定。”乙公司打来电话。
我随即联系财评部门,得知财评部门确实已退出财评。我将情况向分管领导郑江云副院长汇报,她指示:涉企案件要与时间赛跑,加大调解力度,组织双方结算,争取尽快案结事了;若调解不了,鉴定需要时间,故调解的同时做好鉴定准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本身就是疑难杂症,且本案为一审案件,标的额大,争议大,调解谈何容易?但我转念一想:财评虽已退出但已打下基础,且甲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就是做工程评审的,双方有条件自行结算。
紧接着,我一边做好鉴定准备工作;一边面对面、背靠背深入开展调解。
“双方对于提交财评1.8亿余元的金额虽有争议,但差距相比之前小了很多,你们可以求同存异,在财评报告的框架下结算,双方认可的,确认下来;双方不认可的,拿证据说话。”我给出路径。
“历时五年已陷入僵局,直接鉴定吧。”乙公司很坚决。
“那我们申请对工程质量鉴定。”甲公司也很坚决。
“鉴定将耗时数月,且鉴定费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本案有财评前期结算基础,有第三方机构技术加持,从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出发,建议双方自行结算。至于质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我劝说道。
几轮工作做下来,最终双方同意先行调解。
“黄法官,甲公司对于之前没有争议部分的工程,也要求重新测量,可隐蔽工程现没法测量,这如何能自行结算?”几天后,乙公司打来电话。
我将乙公司的意见向甲公司沟通后,甲公司表示,之前的测量,都是第三方机构与乙公司进行的,其并未签字确认。
“第三方机构是你方聘请的,之前提交财评的报告也是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你们现在要求所有工程重新测量,恐怕有违常理。既然同意调解,就拿出诚意来。”我开解道。
甲公司代理人表示与公司领导层商量。几天后,我联系乙公司了解结算进展,得知双方正在武汉磋商。我仿佛看到了调解曙光。
“黄法官,甲公司要求审减工程造价,这肯定谈不拢。”几天后,乙公司又打来电话。
“黄法官,隐蔽工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还是法院判吧。”甲公司也打来电话。
双方矛盾暗流涌动,刚出现的调解曙光瞬间又暗淡下来。
经了解,财评审减是根据政策规定及工程量签证进行。虽然现已退出财评,但双方可在财评框架下求同存异。至于隐蔽工程,第三方机构有测量数据,还有工程签证、监理日志、工程计量单等相关依据,双方对此磋商并非无据可依。
经过几番调解,乙公司团队来到永州,双方再次开会协商。
一份调解协议:为企业纾困为营商环境护航
双方经多次谈判,最终确定了结算方案,顺利推进结算。
“那工程质量问题呢,损失怎么算?”甲公司提出异议。
“验收时,你们并未就停车场地基下沉、塌陷问题与我方交涉,我方认为不是我方的原因。”乙公司抗辩道。
“那就做鉴定!”甲公司说道。
“这么大个工程的造价没做鉴定都能结算,剩下的问题,大家也可以求同存异。”我劝解道。
“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且交付使用多年。就算有质量问题,可能也不仅是施工一方的责任。再者,有问题协商修缮也未尝不可。”我继续说道。
甲公司又提出,之前查封的土地,现在准备搞建设,要求置换另一土地查封。乙公司担心置换有问题,权益得不到保障。我向其释明,查封置换的土地前,法院不会解封原来的土地,且对置换的土地也会审慎审查。
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经过反复磋商,最终达成工程总价款1.775亿元的结算协议,在已付款1.45亿余元基础上,剩余款项近七个月内分三期支付完毕。
“大家为此次调解付出了艰辛努力,尤其感谢永州中院不厌其烦为企业纾困。”
“法院多次疏通调解堵点,作为外地企业,我们感受到了永州中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精神。”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并提出合影留念。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是企业应对外部挑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支撑。此次涉企纠纷成功化解,是两家企业担当作为的体现,更是永州法院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抓手,通过破除企业信任壁垒、灵活应用保全机制,进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永州法院将持续发力,为涉案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企业有需、法院有为、解纷有效”,以司法服务调出市场活力,解出营商实效。(文/黄卫红)
来源:红网
作者:黄卫红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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